关于取消超期未报到人员公开招聘拟聘人选资格的通知
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拟聘人选公示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—2018年6月8日。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,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报到。
下列人员未按上述时间要求来院报到。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,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取消其公开招聘拟聘人选资格。名单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拟聘岗位 | 岗位编号 |
1 | 刘常茹 | 儿科 | 18201218 |
2 | 王庆妍 | 护理部 | 18201232 |
特此通知。
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
2019年7月25日